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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秋冬季節是登山健行者眾,狀況也多。王姓男子帶女兒到和平區大棟西稜線登山健行迷途,其妻報警協助;大棟派出所據報後,模擬兩人可能失蹤地點,於晚間將近9點,在大棟西稜線19.8公里上方約3公里處,找到滿臉驚恐的迷途父女,將兩人安全護送下山。另一起則是莊姓男子在東卯山林道,出現「高山症」症狀,由救難小組人員輪流攙扶下山就醫。警方調查,王姓一家3口於4日下午4點,前往大棟西稜線登山健行,王男(56歲、住台中市神岡區)但著女兒(31歲),兩人由大棟轄西稜線往鳶嘴山登山步道入山健行,其妻(56歲)則留在登山口等待父女爬完山後再一起回家,但是王妻一直等到晚間7點,仍未見兩人下山,擔心發生意外立即報警協助。王男脫困後說,下午6點許他們走到大棟西稜線5公里處,發現天色已昏暗且有濃霧看不道路、又下起小雨,兩人不敢再繼續前行,身上又忘記帶手機,所以只好留在原地等待救援,幸好其妻機警報警求救,始得以脫困。另外,和平警分局天輪派出所於4日下午1點19分獲報,轄內東卯山林道約5.5公里處,有登山民眾報案需警方救助。天輪派出所隨即指派員警王俊雄協同4名消防等人員組成搜救小組入山搜救,於下午3點30分許在東卯山林道3.8公里處,找到身體不適的莊姓男子與3名同伴。發現莊姓男子(31歲、住台中市南屯區)有嘔吐與身體癱軟現象,無法行走下山,救難小組人員見狀,研判應為「高山症」發作症狀;隨即提供飲水及罐裝氧氣予以緩解,並請莊男原地先休息觀察,約30分鐘後見莊男身體狀況稍有好轉,由救難小組人員一行輪流攙扶下山,在登山口由和平消防分隊人員,扶上救護車送往東勢農民醫院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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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子公司間簡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4/10/5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三商福寶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商真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商真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商真股份有限公司是三商福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故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為優化集團運作效率並提升綜效。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昇營運競爭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5年1月1日,日後若基準日有變更之必要時,依規定辦理。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存續公司:三商福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飲料香菸買賣及代理消滅公司:商真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菸酒之代理、經銷買賣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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